
求索“真正的富足”
文/黄幸平
有一期《读者》卷首语刊载大卫 ·欧文的一篇题为《真正的富足》的文章,提到这样一种思路来看待富足:历史上很多富裕的王侯将相比起现在的我们的生活享用设施,在很多层面上都显得并不很是富足;同样的,几百年后的人们看现在的富豪享用的和贫穷人士享用的都是一样的寒酸,不相上下。
不过就是同代人之间,同样存在攀比并由此产生的“富而不足”。其实,世上很难找到自认为富足的,到底拥有多少物质才叫富足呢,正所谓欲壑难填。
大卫·欧文在文中并没有清楚指出真正的富足是怎样的人生状态,更多地让人体味到的是一种比较后的自我安慰。
现在我在这里列举几种富足的人以及他们对富足的追求,盼望能对“一切向钱看”的民众些许人生启迪。
在刘燕敏的文章中看到这样一个故事:2005年11月26日,英国威尔士的加的夫郡,一位名叫莉萨·巴特的伟大女性与世长辞。她从做保洁员开始就用自己的薪水领养世界各地的孤儿,直至终生。以至于世界26个国家1264位
孤儿成了她所养育长大的后代,都来参加她的安葬礼。她倾其所有金钱与心血,养育如此多的孩子,她的生命因此而美丽,因此而富足。
2006年4月20日,深圳市人民医院。一个感动中国的年青人——丛飞,匆匆地走了,留下心爱的妻子和6个月大的宝贝女儿。37岁的丛飞作为一名歌手,不惜透支生命频繁商业演出,10年来捐款捐物300多万元,资助失学儿童和残疾人超过150人,他将所有给了别人,包括自己的眼角膜,他把一切都给出去了,他什么都没有,除了爱。当那么多位孩子亲切地呼唤他“爸爸”的时候,当丛飞精神被更多的人身体力行的时候,我们会觉得他是贫穷者,而不是一个富足者吗,至少我不会这样认为。
我还要提到一个人,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洛克菲勒,世界最早的石油巨子,谁会怀疑他的富有。他在51岁以前,是“吝啬的冷面杀手”,亵渎神灵,明晓财道;信奉弱肉强食的强盗逻辑,恪守尔虞我诈的商战奸术;巧取豪夺,凶残吝啬。他曾向被他邀请去他别墅的朋友收取住宿费。在得了不能吃也不能喝的怪病之后,走进教会,成为虔诚的基督徒,热心教会事业,如今纽约很多美丽的大教堂皆是他奉献大笔资金建造的,此外他对很多慈惠事业捐献金银无数,直到临终,他于1937年逝世,享年98岁。这个人的前半生与后半生的富足是完全不同的。
如果做一个守财奴,一生拼命积攒金银,最终躺卧在金山银山面前,抱憾离世。正如洛克菲勒的遗言中所说:“死而富有是一种耻辱”。
这样看来,富足,不是拥有多少,而是付出多少。生命的价值不在索取,而在分享。圣经说,施比受更为有福。
发表于2007年第2期《甘露》